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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
中检院公开征求《CI 42090(征求意见稿)》意见
更新时间: 2026-08-12
最新版发布
2026-08-06
实施
废止
行业:
日化
区域:
亚洲
中国大陆
发布单位: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主要内容:
CI 42090,INCI名称为ACID BLUE 9。《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其可作为化妆品准用着色剂使用,着色剂索引通用中文名为食品蓝2,使用范围为各种化妆品,其他限制和要求中,2-、3-和4-甲酰基苯磺酸(2-, 3- and 4-Formyl benzene sulfonic acids)总量不超过1.5%、3-(乙基(4-磺苯基)氨基)甲基苯磺酸(3-(Ethyl(4-sulfophenyl)amino)methyl benzene sulfonic acid)不超过0.3%、无色母体(Leuco base)不超过5.0%、未磺化芳香伯胺不超过0.01%(以苯胺计)。
与我国已有标准的关系:本次修订拟将CI 42090列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准用染发剂表(表7)中,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使用时的最大允许使用浓度为0.5%,其他限制和要求中,所用染料纯度不得小于85%,2-、3-和4-甲酰基苯磺酸(2-, 3- and 4-Formyl benzene sulfonic acids)总量不超过1.5%、3-(乙基(4-磺苯基)氨基)甲基苯磺酸(3-(Ethyl(4-sulfophenyl)amino)methyl benzene sulfonic acid)不超过0.3%、无色母体(Leuco base)不超过5.0%、未磺化芳香伯胺不超过0.01%(以苯胺计)。
与国际同类标准的关系:CI 42090同时收录于《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Ⅲ(化妆品限制使用的物质清单)和附录Ⅳ(化妆品准用着色剂清单),附录Ⅲ规定其在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中的最大使用浓度为0.5%。附录Ⅳ规定其纯度应符合原欧盟委员会指令95/45/EC的相关要求,染料纯度不得小于85%、2-、3-和4-甲酰基苯磺酸(2-, 3- and 4-Formyl benzene sulfonic acids)总量不超过1.5%、3-(乙基(4-磺苯基)氨基)甲基苯磺酸(3-(Ethyl(4-sulfophenyl)amino)methyl benzene sulfonic acid)不超过0.3%、无色母体(Leuco base)不超过5.0%、未磺化芳香伯胺不超过0.01%(以苯胺计)等,美国相关纯度要求与欧盟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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