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宝典

2025-06-26
想解锁完整内容?立即免费注册,还能享受1小时专家咨询服务!
Q
中检院 | 已上市化妆品的上市时间和使用数量有什么要求?
A

已上市化妆品上市时间应不少于3年,可以是同一款产品连续销售满3年及以上,或者多款产品累计连续销售满3年及以上。如产品上市时间较早,应充分考虑相关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追溯性。

此外,应确保相关产品具有足够的使用数量。原则上,如采用终端零售化妆品销售数量(即消费者实际购买数量),则3年累计销售数量不得低于10000件,其中每年不得低于3000件;如采用间接销售数据,如化妆品生产企业出厂量、分销商销售量等,则3年累计销售数量不得低于100000件,其中每年不得低于30000件。

妆合规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妆合规"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妆合规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妆合规"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妆合规",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妆合规联系。

最新法标
暂无数据
妆合规化妆品一站式数字化合规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 6555
x
妆合规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妆品行业的一站式数字化合规服务平台。基于可靠的化妆品原料毒理和法规标准数据库、便捷的配方审核、宣称审核及安评报告生成工具、专业的咨询及检测服务,帮助化妆品企业加速产品研发上市、降低合规风险
推荐使用最新版 Chrome浏览器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CIRS Group)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306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