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化妆品完成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信息,供社会公众查询。另外,根据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已进行备案但备案信息尚未向社会公布的化妆品,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责令备案人改正并在符合要求后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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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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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 |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公示是如何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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