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日,越南卫生部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流通并召回含有环四硅氧烷(Cyclotetrasiloxane)和八甲基环四硅氧烷(Octamethylcyclotetrasiloxane)的291款化妆品产品。上述两种物质属于环状硅氧烷,常用于化妆品中的粉底、口红、防晒霜以及护发产品。近年来,由于其生物累积性和潜在毒性,在全球多个市场引起了广泛关注。
公告内容
1. 撤销291款化妆品产品的备案受理编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流通,并对所有仍在有效期内的相关批次产品进行强制召回与销毁。
2. 附件所列企业须向相关产品的分销商和用户发出召回通知,接收退回产品并予以销毁。召回及销毁报告须在2026年3月26日前提交越南药品管理局。
召回依据
1. “东盟化妆品协定”中关于产品暂停与召回机制的规定
2. 东盟化妆品委员会在2025年11月举行的第42次会议上通过的内容
- 东盟化妆品指令(ASEAN Cosmetic Directive,ACD)是一项区域性协议,旨在统一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化妆品产品要求,以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化妆品的自由流通。东盟化妆品委员会(ASEAN Cosmetic Committee,ACC)与东盟化妆品科学机构(ASEAN Cosmetic Scientific Body,ACSB)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以审查和更新化妆品相关法规,包括对ACD附件的修订。
- 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附录III限用物质清单和附录VII准用防晒剂清单的最新修订版已于 2025年12月12日发布。其中,附录II禁用物质清单更新,修订1388号成分,新增CAS号2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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