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法规《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下,原有审批制没有对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技术审评过程中审评尺度难以把握,导致多年来只有少量化妆品新原料获得批准。从2004年至2021年5月1日前,一共批准了14个新原料。
自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发布以来,与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相关的新法规配套文件相继推出,其中包括《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及《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等。自新法规实施以来,截止至2023年11月29日,已有103个新原料获得备案。由此看出,新法规下化妆品新原料基于风险分类管理模式大大加速了非高风险的新原料通过备案获得上市的进程。3年监测期的设置不仅将旧监管模式下政府一揽子承担安全风险的责任调整为注册人备案人自主履行新原料安全监测义务工作,又能满足企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获得一定保护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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