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MPA监管要求
2020年6月29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发布以来,一系列的二级法规相继推出,其中包括《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等。化妆品安全性的源头来自化妆品原料的安全性。新法规的调整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原料的管理。如已使用化妆品原料正负面清单的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安全使用信息备案、化妆品新原料基于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化妆品新原料监测期管理等。如何在有限的过渡期时间内正确解读一系列新法规的要求并作出准确而及时的调整已成为企业面临的巨大挑战。瑞旭集团日化事业部专业团队结合多年法规应对经验通过以下方面为企业介绍中国化妆品原料最新监管要求,帮助企业顺利应对新法规要求,为产业升级打下基础。
2-MEE监管要求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已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原《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2010年1月19日发布)同时废止。化妆品原料或中间体,如果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也需要在12号令下管理。瑞旭集团将为企业讲解化妆品原料的在12号令下的合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