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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己酯的初步意见
时间(Date):2023-12-05来源(Source):瑞旭集团作者(Author):瑞旭集团

2023年11月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己酯(CAS/EC No. 6259-76-3/228-408-6)的初步意见(SCCS/1658/23),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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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S的评估结论如下:

(1)根据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CMR Cat.2分类(将在Reg. 1272/2008的附录VI中引入),SCCS是否认为水杨酸己酯在达到档案中的最大使用浓度时是安全的?

根据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到潜在内分泌干扰性质相关的问题,SCCS认为在本意见的表1中所提供的最大浓度下使用水杨酸己酯是安全的。

表1 提交档案中的化妆品中水杨酸己酯最大使用浓度

产品类别,身体部位

最大使用浓度

水醇基香精

2

淋洗类产品

0.5

驻留类产品

0.3

口腔护理产品(牙膏和漱口水)

0.001

(2)SCCS对于在化妆品中使用水杨酸己酯是否有其他的科学担忧?

SSCCS的任务并未涉及环境方面。因此,本次评估并未涵盖水杨酸己酯对环境的安全性。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水杨酸己酯已纳入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且驻留类产品最高历史使用量为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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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S/1658/23: https://health.ec.europa.eu/system/files/2023-11/sccs_o_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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