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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时间(Date):2024-10-09来源(Source):作者(Author):

2024年9月,国家药监局进行化妆品抽检,36批次化妆品不合格,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江西省进行化妆品抽检,1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国家药监局关于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3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36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不合格产品分别为防晒乳、防晒喷雾、隔离霜、美白精华液、染发膏、海藻面膜、润肤露、面霜等产品。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浙江省、广东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

2、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34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其中某祛斑霜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某祛斑美白霜检出倍他米松醋酸酯,某精华液检出氯倍他索丙酸酯。

3、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为加强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化妆品产品使用安全有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4年度全省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持续对全省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实施了监督抽样检验。本期对已核实的11批次不合格化妆品进行公告。不合格产品均为染发膏。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资讯分享:

2024年9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暂停经营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等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6号)。针对化妆品境外检查前期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药监局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等2款化妆品进行了调查。经查,化妆品备案人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涉嫌存在使用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双氟拉松丙酸酯”生产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化妆品的违法行为。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决定自即日起,对西班牙凯他利丝公司标示名称为“蓝顶喷雾”“蓝可御保湿修护泡沫乳”等2款化妆品,暂停经营。

2024年9月24日至28日,湖南省永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化妆品经营者组织开展飞行检查。本次飞行检查工作重点对美容美发、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化妆品专营店、酒店宾馆及商超等领域开展检查。为提升检查工作效率,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出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地区,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化妆品经营领域的违法行为。飞行检查分成6个检查组重点对全市化妆品经营领域进货查验、产品标签、经营行为等3大类14项内容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台账记录内容不完整等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该局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0余家,重点抽查180多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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