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洞察
首页/行业洞察/详情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四期)
时间(Date):2025-02-26来源(Source):作者(Author):

广州,监督,普通化妆品,备案

一、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时间节点和产品范围?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请各备案人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提交备案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即2024年1月1日前提交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及仅供出口产品)。

  二、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显示产品状态“冻结”是什么原因?

  答:状态“冻结”表示该化妆品已经提交过备案变更且已完成,该条记录非当前最新记录,无法在此条记录上修改数据。“冻结”只是一种标识状态,优化备案历史记录管理,不会对实际现有产品备案信息公示及变更信息产生影响。

  三、关于原料3年使用历史,产品已上市3年以上,因为停产注销了备案,该产品的原料浓度是否可以做为评估证据?

  答:在国内外上市的化妆品中已有3年及以上安全使用历史的原料,可以作为评估证据。该化妆品应具有一定的销售量,能反映出经过市场充分验证其安全性,与当前的注册、备案状态无关。

  四、在剂量反应关系评估中,毒理学终点NOEL是否用于计算安全边际值?

  答:NOEL(No Observed Effect Level)表示未观察到任何作用的最大剂量,其值比NOAEL更为保守,可以取代NOAEL进行安全评估计算。

  五、配方中使用的新原料因“作为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管理”而被取消备案或注销,已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应如何处理?

  答:备案人可提交化妆品备案变更,将配方、标签、安全评估报告等资料中原“新原料”信息更改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版)中对应的原料信息,如标准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等,已上市的化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瑞旭集团”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瑞旭集团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瑞旭集团”,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瑞旭集团”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瑞旭集团”,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瑞旭集团联系。
关注我们
关注CosPSRA (公众号)
获取最新最全的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
0571-8720 6555
cosmetic@cirs-group.com
最新课程
暂无课程
妆合规化妆品一站式数字化合规服务平台
服务热线:
0571-8720 6555
x
妆合规是由瑞旭集团出品,面向化妆品行业的一站式数字化合规服务平台。基于可靠的化妆品原料毒理和法规标准数据库、便捷的配方审核、宣称审核及安评报告生成工具、专业的咨询及检测服务,帮助化妆品企业加速产品研发上市、降低合规风险
推荐使用最新版 Chrome浏览器
Copyright © 2025 杭州瑞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CIRS Group) 版权所有
浙ICP备070306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