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发布G/TBT/N/TPKM/559号通报,发布《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修正案。该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通报发布之日起60天,预计于2026年7月1日生效。
修正草案内容
一.参照国际化妆品管理规范
1. 新增34种物质,并对染发剂成分分散紫1号(Disperse Violet 1)的使用限制规定进行了修订。
2. 对曲酸(Kojic acid)、熊果苷(Arbutin)及乙酸锶盐(Strontium acetate)(编号 9、11及61)进行了修订。
3.关于樟脑(Camphor)等十三种物质,修订了使用注意事项或产品类型的说明:将“立即冲洗产品”修改为“冲洗产品”,同时将“非立即冲洗产品”修改为“非冲洗产品”。
4.删除硼酸(Boric acid),后面各项的编号依次前移。
二. 樟脑(Camphor)等 28 种物质,参照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相关法规,将“儿童”的用词统一修改为“儿童(含婴儿)”。
三.关于 2-甲基-5-羟乙氨基苯酚(2-Mehyl-5-hydroxyethylminophenol)等 33 种物质的限制规定,将单位“microgram”修改为“μg”,将“亚硝基化剂”修改为“亚硝化剂”,“亚硝基酸盐”修改为“亚硝酸盐”。
更多信息: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266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TPKM/25_02663_00_x.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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