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Salicylic Acid, CAS No. 69-72-7)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SCCS/1675/25),初步意见发布于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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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S关于水杨酸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
- 鉴于所提供的数据,并考虑SCCS/1646/22关于儿童暴露的意见结论,SCCS是否认为水杨酸对3至10岁儿童是安全的:
a) 在化妆品中的作为防腐剂使用时,最大允许浓度为0.5%时?
基于对所有可用信息(包括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所进行的安全评估:
- SCCS认为,在当前限制条件下,水杨酸在结论(b)中所列的所有化妆品中,以0.5%的浓度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并不安全。除身体乳外,仅在单一皮肤或口腔类产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
- 本意见不适用于任何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使用者肺部暴露的喷雾类产品(包括口腔喷雾)。
- 提供的信息表明,水杨酸具有眼刺激性,具有造成严重眼部损伤的潜在风险。
b) 当水杨酸作为限制成分,用于非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用途,且浓度不超过以下限值时是否安全:
i. 淋洗类化妆品:3.0%;
ii. 驻留类化妆品(身体乳和口腔类产品除外):2.0%;
iii. 身体乳和口腔类产品:0.5%。
SCCS 的评估结论如下:
在考虑累积暴露的情况下,当水杨酸作为限制成分,作为非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用途使用时,在以下浓度下是不安全的:
- 儿童发用淋洗类化妆品(如洗发水、护发素)中,最高浓度3.0%;
- 儿童使用的其他特定皮肤涂抹产品(如面部保湿霜、护手霜、液体肥皂、沐浴露)中,最高浓度2.0%;
- 身体乳中,最高浓度0.5%。
除身体乳液外,当水杨酸仅用于单一的产品类别中时是安全的。
2.将浓度降低,例如在外用产品中将水杨酸的浓度降至 0.1%,将使其在外用产品和牙膏中的使用更加安全。SCCS建议,当水杨酸在以下浓度下使用时,对 3至10岁的儿童是安全的:
- 在淋洗类产品中:维持水杨酸浓度为 0.5%;
- 在驻留类产品中:浓度降至 0.15%;
- 在口腔护理产品中:浓度降至 0.1%。
3.由于化妆品法规不允许在针对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中使用水杨酸,因此本意见未考虑该年龄段儿童。
本意见的结论仅适用于水杨酸作为化妆品成分的情况,不适用于其他水杨酸酯类或水杨酸盐。SCCS 目前正在评估水杨酸酯的累积暴露及其在风险评估中的影响。
SCCS的任务并未涉及环境方面。因此,本次评估并不涉及水杨酸对环境的安全性。
水杨酸解读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水杨酸(CAS No. 69-72-7)在化妆品中用作发用调理剂、防腐剂、抗脂溢剂、芳香剂、去角质剂、皮肤调理剂。
目前已被收录于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以及中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限用原料目录以及准用防腐剂清单。有关适用范围和限制条件、最大允许使用浓度等信息详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