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植物 FLORA (附录 I-III)
濒危野生动植物名录是为保护濒危物种、防止其过度利用而整理汇总的清单,主要包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CITES附录)。
其中,CITES附录分为三类,附录I列明濒临灭绝、禁止国际贸易的物种;附录II列出虽然未濒临灭绝但需控制贸易的物种;附录III为一国单方面请求协助保护的物种。中国作为CITES缔约国,严格执行该公约,并结合本国实际制定了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对列入名录的物种实施严格的采集、运输、利用和贸易限制。
化妆品企业在使用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原料时,必须核查其是否列入CITES或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确保来源合法,获取采集、繁育及进出口许可,保存相关证明材料,注册备案时如实申报,确保产品合规、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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