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5年8月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一)中国化妆品法规动态与行业新闻
法规动态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药监综妆〔2025〕56号)
2025年8月2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秘书处要认真组织各分技术委员会,严格按照《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制修订项目跟踪管理和技术指导,保证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承担项目的标委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要组织做好标准的起草、验证、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广泛调研、深入研究,保证标准内容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代表性及与其他化妆品标准和相关标准的协调性,与化妆品标准建设总体规划目标和监管需求保持一致。
三、各省(市、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化妆品标准建设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技术实力的单位积极参与标准起草、验证等工作,保证按要求完成各项标准制修订任务。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牛角膜浑浊度和渗透性试验方法等5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5年第32号)
2025年8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牛角膜浑浊度和渗透性试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 动力学直接多肽反应试验方法》《皮肤吸收体外试验方法》《免疫毒性试验方法》《口腔黏膜刺激试验方法》等5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
上述5项方法均为新增方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2025年8月29日,中检院发布,为做好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国家药监局印发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现公开征集2025年标准制修订项目起草单位,请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bzh/hzhpbzhxt/index.html)提交相关资料。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1日。
行业新闻与地方动态
2025年8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为适应市场监管新形势新要求、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助力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组织修订规章《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形成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43条,此次修订新增了8个条款,删除了4个条款,并对13个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有五方面内容。
2025年8月20日,国家药监局会同教育部公开回应全国人大代表李校堃“加快生物多肽化妆品原料创新”建议。截至2024年底,已有208个新原料完成注册或备案,丰富了原料库,特别是多肽类原料增长迅速,广泛应用于千余种化妆品中。为进一步鼓励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从审评优化、技术指导、标准提升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教育部也积极建设科技平台,支持高校在生物制造、多肽新药等领域开展科研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国际合作。未来,监管部门将持续完善原料分类管理和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对生物活性原料如生长因子的研究与安全评估,加快原料标准制定,健全原料技术体系,推动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拟废止《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年8月2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安排,市场监管总局拟废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1244—2010《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规范文本可通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全文公开系统”(网址:https://jjg.spc.org.cn)查询。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7日。
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启动化妆品注册备案一站式指南编制工作
2025年8月11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江西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组织召开《化妆品注册备案一站式指南》编制启动会。会议明确指南背景、目标及阶段任务节点,现场讨论框架设计并听取专家建议。下一步,中心将完善方案,按时完成编制,为全省化妆品备案提供可操作指引。
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母婴店化妆品经营信用分级监管工作
2025年8月22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自淮南市《化妆品经营(母婴店)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淮南市市场监管局以“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为核心,全面推进母婴店化妆品信用分级监管工作,目前已完成86家母婴店的信息归集与评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四级信用等级划定,分类监管提质增效。依据经营单位信用评分,将母婴店等级信用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级,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分级监管,监管资源得以精准投放,既减轻了低风险企业负担,又加强了对高风险主体的有效监管。
(二)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欧盟发布化妆品法规优化提案,以提升监管效率
2025年7月16日,欧盟(European Union)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 G/TBT/N/EU/1148号通报,旨在优化CLP法规、化妆品法规及肥料法规中的相关要求与程序,以提升法规执行的效率。针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第1223/2009号》的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建立一套将着色剂、防腐剂和防晒剂纳入《化妆品法规(EC)第1223/2009号》附件 IV、V和VI的程序;优化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的监管及豁免程序;统一命名标准,与国际公认命名一致等。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ou-meng-fa-bu-hua-zhuang-pin-fa-gui-you-hua-ti-an-yi-ti-sheng-jian-guan-xiao-lv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TBTN25/EU1148.pdf&Open=True
欧盟拟修订化妆品法规,多种原料使用要求将调整
2025年7月16日,欧盟委员会向WTO递交G/TBT/N/EU/1146号通报,拟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此次修订涉及水杨酸苄酯、银锌沸石、铝、水溶性锌盐等物质。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4日,拟于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并将于2026年第一季度实施。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4620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4620_01_e.pdf
二氧化钛的最新分类进展:欧盟法院维持撤销“致癌”分类的决定
2025年8月1日,欧盟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法国与欧盟委员会的上诉,维持欧盟普通法院2022年11月的裁决,正式撤销将“特定粉末状二氧化钛”列为致癌物质的分类。这一结果意味着围绕二氧化钛长达数年的“致癌”争议暂告一段落。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2er-yang-hua-tai-de-zui-xin-fen-lei-jin-zhan-ou-meng-fa-yuan-wei-chi-che-xiao-zhi-ai-fen-lei-de-jue-ding
https://curia.europa.eu/jcms/upload/docs/application/pdf/2025-08/cp250099en.pdf
南美洲
巴西发布化妆品和个人护理产品动物试验禁令
2025年7月30日,巴西通过了一项开创性的法规,禁止在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和香水等产品及其成分的测试中使用动物。该法规修订了两项关键立法--第11794(2008)号法律和第6360(1976)号法律,明确禁止在脊椎动物身上开展产品及其成分的测试,包括用于安全性、有效性或危险评估的产品和成分。此外,该修正案还对在法规生效前已进行动物试验的产品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标签要求。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ba-xi-fa-bu-hua-zhuang-pin-he-ge-ren-hu-li-chan-pin-dong-wu-shi-yan-jin-ling
https://www.gov.br/mma/pt-br/noticias/lei-que-proibe-uso-de-animais-em-testes-cosmeticos-e-sancionada-pelo-presidente-lula
亚洲
韩国修订化妆品法施行规则,涉及标示、广告及资料保管过渡期
2025年8月1日,韩国政府发布总理令第2043号,对《化妆品法施行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删除“化妆品标示·广告的范围及遵守事项”的附表5的2、3、4三个子附表以及有关认证相关资料保管的过渡措施。
韩国废止关于天然化妆品及有机化妆品认证机构指定及认证等规定
2025年8月1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5-48号公告,废止关于天然化妆品及有机化妆品认证机构指定及认证等规定,相关内容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mfds.go.kr/brd/m_207/view.do?seq=15083
印度尼西亚发布召回34种含禁用有害成分化妆品公告
2025年8月1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品局(BPOM)发布公告,宣布召回34种含有有害和/或禁用成分的化妆品,并呼吁消费者提高警惕。在2025年第二季度(4月至6月)的常规监测中,发现34种化妆品含有汞、维A酸、对苯二酚、铅、黄色染料(metanilyellow)及类固醇等禁用成分,其中28种为合约生产产品,2种为本地产品,4种为进口产品。这些成分可导致严重健康风险,包括皮肤色素异常、胎儿畸形、肝肾损伤、神经系统损害及癌症。BPOM已吊销相关产品销售许可,暂停其生产、流通和进口活动,并通过全国76个技术执行单位对产销环节展开整顿。若发现刑事犯罪迹象,将移交司法程序,违法企业最高面临12年监禁或50亿印尼盾罚款。
印度尼西亚新版化妆品标签、促销和广告要求已生效,2025年11月起全面执行
2024年11月,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发布了第18/2024号新规,对在印尼销售的所有化妆品产品的标签、促销和广告进行了新的规范。该法规自2024年11月15日起已正式生效。对于在法规生效前已持有化妆品分销许可证的企业,BPOM设定了为期12个月的过渡期,要求相关企业自2025年11月15日起全面符合新规。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过渡期时间节点,结合新规要求,确保产品持续合规。
CIRS解读:https://www.cirs-group.com/cn/cosmetics/yin-ni-xin-ban-hua-zhuang-pin-biao-qian-cu-xiao-he-guang-gao-yao-qiu-yi-sheng-xiao-2025-nian-11-yue-qi-quan-mian-zhi-hang
https://peraturan.bpk.go.id/Details/309969/peraturan-bpom-no-18-tahun-2024?sessionid=
我们的全球合规服务
【产品法规服务】
- 中国化妆品及原料合规咨询
- 国际化妆品合规咨询(欧盟/美国/日本/韩国/澳新/东盟/中东/墨西哥/巴西/非洲)
- 中国消毒及家用产品合规咨询
- 国际消毒及家用产品合规咨询
【数据服务】
- 中国化妆品及原料数据服务(妆合规)
- 国际化妆品及原料数据服务(Global CosIng)(中国(含台湾)/欧盟/北美/东盟/日本/韩国)
【产品测试服务】
- 化妆品安全及人体功效检测
- 化妆品原料毒理安全检验
- 化妆品及原料体外功效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