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旭摘要:近日,泰国明确化妆品中胡椒醛的使用规范,将其纳入限用物质管控,不合规产品将禁止在当地生产、进口及销售。其中有哪些管控细节需要重点关注?瑞旭集团现就相关原料及使用要求为大家梳理解读。
2026年5月21日,泰国公共卫生部在泰国皇家公报(Royal Thai Government Gazette)发布通知,规范胡椒醛 (CAS号120-57-0)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将其纳入化妆品限用物质管理,以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相关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浓度限值与使用限定
根据通知,胡椒醛 (CAS号120-57-0)可在所有类别化妆品中使用,且成品中最高允许使用浓度为1%,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原料中胡椒醛的浓度不得超过10%;
- 含胡椒醛的原料仅限用于芳香剂或护肤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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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信息 |
施用部位/产品类型 |
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
使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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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名称/其他名称 |
常见成分术语表名称 |
CAS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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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benzodioxole-5-carbaldehyde |
Piperonal, Heliotropine |
120-57-0 |
所有产品,但须满足附表规定的浓度和用途条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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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背景
经科学风险评估,泰国公共卫生部化妆品审查委员会认为,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安全,需对化妆品中胡椒醛的使用实施规范化管控。
2025年10月,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FDA)曾公示该物质的监管要求修订草案,将胡椒醛纳入限用物质清单;2025年11月,TFDA 发布关于化妆品中使用胡椒醛的豁免澄清,当胡椒醛浓度在原料中≤10%、在成品中≤1%时,将不再被列为第四类麻醉药品。
全球视角下胡椒醛解读
胡椒醛,是一种芳香化合物,因其花香而广泛用作化妆品中的香料成分,常见于香水、乳液、面霜和洗发水等产品中。它还可用作持香剂以延长其他香气的持久度,并且可以柔和其他成分的气味,提升产品整体吸引力。该物质天然存在于某些精油中,但目前主要以合成方式生产。
中国: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胡椒醛(Heliotropin, CAS号120-57-0)在化妆品中的使用目的为芳香剂、皮肤调理剂,目前已收录至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ECIC I)第02922号。

欧盟:2026年4月15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胡椒醛在化妆品中使用的初步评估意见(SCCS/1688/26),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5日。鉴于现有数据并考虑到其可能被归类为“生殖毒性1B类”的相关担忧,SCCS认为胡椒醛仅用于成人高端香水中,浓度不超过1.8%是安全的。
瑞旭提示
本次通告明确,凡不符合管控要求使用胡椒醛,将视同化妆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因此,含有不合规胡椒醛成分或超过许可限度的化妆品在泰国被禁止制造、进口或销售。瑞旭集团提醒相关企业:
- 及时核查配方原料,严格把控胡椒醛的使用浓度、原料规格及应用场景,确保产品符合泰国最新合规要求,有效规避合规风险;
- 胡椒醛在全球范围内面临日趋严格的监管趋势,出口企业应针对不同目标市场制定差异化的配方合规策略。
瑞旭集团将持续关注泰国(东盟)法规变动并及时发布最新动态,如您有相关业务需求,欢迎随时和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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