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16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丁羟茴醚(Butylated Hydroxyanisole,BHA)(CAS号25013-16-5)的最终意见(SCCS/1682/25)。此次发布的最终意见,与SCCS于2025年11月17日发布的初步意见保持一致。
评估背景
BHA目前虽未受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监管,但数十年来已广泛应用于个人护理、医药及食品等多个行业,作为抗氧化剂用于延长产品保质期。根据EU CosIng数据库的记录,BHA的功能描述为“抗氧化剂”"和“芳香剂”。化妆品中常添加BHA等合成抗氧化剂,以防止油脂(尤其是精油)的氧化变质。
BHA与BHT(二丁基羟基甲苯,Butylated Hydroxytoluene)在化学结构上相似,鉴于BHT潜在的内分泌干扰性,SCCS已对其进行了安全评估,在该评估意见中,SCCS认为BHT在特定条件下于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与此同时,BHA也有可能具有类似的内分泌干扰性。鉴于该成分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欧盟委员会委托SCCS对该成分进行安全评估。
评估结论
SCCS认为,在驻留类和淋洗类化妆品中使用浓度不超过0.07%的丁羟茴醚是安全的。
本次SCCS的评估结论仅适用于经皮使用的化妆品,不适用于口腔类化妆品或可能通过吸入导致最终用户肺部暴露的化妆品。
SCCS的评估范围不包括环境方面,因此本次评估不涉及丁羟茴醚的环境安全性。
丁羟茴醚(BHA)解读
由瑞旭集团自主研发的中国化妆品原料法规数据库(妆合规)查询信息显示,丁羟茴醚在化妆品中用作抗氧化剂、芳香剂,目前已被收录于中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ECIC I)第019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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