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梳理并汇总了2025年5月中国及国际化妆品法规的最新动态,涵盖行业新闻、新规发布、政策调整及监管动向等,助力企业合规运营,掌握全球化妆品监管趋势。
(一)中国化妆品法规动态与行业新闻
法规动态
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2025年5月6日,中检院发布,为制定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按照化妆品标准建设工作安排,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再次公开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立项建议的提出应当围绕以下4个重点方向:一是原料标准;二是禁用、限用和准用原料管理要求;三是监管急需的检验方法;四是国际标准转化。
https://www.nifdc.org.cn//nifdc/xxgk/ggtzh/tongzhi/202505060837201550252.html
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
2025年5月6日,中检院发布2024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和生产企业情况,特殊化妆品注册情况,普通化妆品备案情况, 牙膏备案情况,新原料注册备案情况以及化妆品标准化建设情况。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0506192736130.html
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等7项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5年第18号)
2025年5月7日,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等7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牙膏中二甘醇和乙二醇的检验方法》《牙膏中可溶氟、游离氟的检验方法》《牙膏中总氟的检验方法》《体外皮肤变态反应ARE-Nrf2荧光素酶LuSens试验方法》为新增方法。《化妆品中锂等43种元素的检验方法》《牙膏中锂等43种元素的检验方法》为修订检验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验方法。上述方法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在方法实施前,鼓励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检验采用上述方法。
https://www.nmpa.gov.cn/xxgk/ggtg/hzhpggtg/jmhzhptg/20250507161547128.html
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2025年5月9日,中检院发布,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要求,提高新原料和化妆品审评审批效率,中检院对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进行了优化,增加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的功能模块,并于2025年5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通过该模块,化妆品新原料及关联产品的注册人、备案人可以在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时,一并提出使用该新原料的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请。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05091750271555058.html
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2025年5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2024年,全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宣称祛痘类、牙膏、普通护肤类、彩妆类、祛斑美白类、儿童类等12类化妆品开展抽检工作,共抽检21362批次产品。
https://www.nmpa.gov.cn/hzhp/hzhpjgdt/20250520093605132.html?3jfdxVGGVXFo=1748240468933
地方动态与行业新闻
陕西省2025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
2025年5月22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2025年全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旨在加强化妆品注册备案及生产经营管理,保障质量安全。计划依据相关法规,结合风险研判制定,重点聚焦儿童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等高风险领域,强化网络经营、集中交易市场等关键环节监管。
https://mpa.shaanxi.gov.cn/zfxxgk/fdzdgknr/wjtz/sjwj/202505/t20250522_3521535.html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化妆品创新发展研究报告(2025)
2025年5月25日,第十九个全国护肤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京召开中国化妆品行业创新发展研讨会,发布《中国化妆品创新发展研究报告(2025)》。报告指出“十四五”规划首次将化妆品产业纳入其中,明确要培育属于中国的高端化妆品品牌,为行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中国化妆品市场持续释放增长活力,数据显示,预计 2025 年将突破 579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 6%。这一增长背后,是消费升级与多元化需求的共同推动。
https://www.kdocs.cn/l/clHRvpyuEROf
(二)国际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洲
欧盟SCCS发布关于羟苯丁酯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
2025年5月2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羟苯丁酯(Butylparaben, CAS No. 94-26-8)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SCCS/1674/25),初步意见发布于2025年1月13日。
SCCS认为:羟苯丁酯作为防腐剂,以最高浓度 0.14%(以酸计)用于本次暴露评估范围内的所有化妆品时,若混合使用,则对0.5-1岁、1-3岁、3-6岁及6-10岁的儿童而言不具安全性。除身体乳液外,若单一使用(如单一皮肤接触或口腔使用产品),则是安全的。根据SCCS的意见,在某些产品类型中适当降低羟苯丁酯的最高使用浓度,以确保其总暴露量不超过245 µg/kg bw/天,对所评估的所有年龄段的儿童都是安全的。羟苯丁酯在淋洗类产品中的使用浓度为 0.14%(以酸计),在驻留类产品中的使用浓度降低至 0.002%(以酸计),在口腔类产品中的使用浓度降低至 0.092%(以酸计)时,对于本次评估所涉及的产品类型,无论单独或混合使用,对所有年龄段的儿童都是安全的。
欧盟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
2025年5月2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水杨酸(Salicylic Acid, CAS No. 69-72-7)的儿童暴露评估最终意见(SCCS/1675/25),初步意见发布于2025年1月13日。
SCCS认为,在当前限制条件下,水杨酸以0.5%的浓度作为防腐剂使用时并不安全。除身体乳外,仅在单一皮肤或口腔类产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当水杨酸作为限制成分,用于非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用途,且浓度不超过以下限值时是否安全:i. 淋洗类化妆品:3.0%;ii. 驻留类化妆品(身体乳和口腔类产品除外):2.0%;iii. 身体乳和口腔类产品:0.5%。
在考虑累积暴露的情况下,当水杨酸作为限制成分,作为非抑制微生物生长的用途使用时,在以下浓度下是不安全的:
- 儿童发用淋洗类化妆品(如洗发水、护发素)中,最高浓度3.0%;
- 儿童使用的其他特定皮肤涂抹产品(如面部保湿霜、护手霜、液体肥皂、沐浴露)中,最高浓度2.0%;
- 身体乳中,最高浓度0.5%。
- 除身体乳液外,当水杨酸仅用于单一的产品类别中时是安全的。
当水杨酸在以下浓度下使用时,对 3至10岁的儿童是安全的:
- 在淋洗类产品中:维持水杨酸浓度为 0.5%;
- 在驻留类产品中:浓度降至 0.15%;
- 在口腔护理产品中:浓度降至 0.1%。
欧盟SCCS更新水杨酸甲酯的儿童暴露评估科学意见
2025年5月2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更新关于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 CAS No. 119-36-8)的儿童暴露评估科学意见(SCCS/1675/25),该意见是对2023年9月22日发布的科学意见(SCCS/1654/23)的更新。SCCS认为,出于安全考虑,在0-3岁儿童使用的产品中,牙膏中水杨酸甲酯的浓度不应超过0.4%,其他产品中的水杨酸甲酯浓度不应超过0.02%。
https://health.ec.europa.eu/document/download/c0d2bb4f-87c2-4fff-978d-1ed3af73de1a_en?filename=sccs_o_298.pdf
英国拟限制二苯酮-3在化妆品中的使用
2025年5月8日,英国商业和贸易部产品安全和标准办公室发布G/TBT/N/GBR/102号通报,公布《2025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对英国化妆品法规(EC)1223/2009附件6“化妆品准用防晒剂清单”进行修订,限制二苯酮-3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通报后的60天。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GBR/25_03205_00_e.pdf
英国SAG-GS发布关于4-甲基苄亚基樟脑的评估意见
2025年5月,英国非食品与非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科学咨询组(SAG-GS)发布了关于4-甲基苄亚基樟脑(4-Methylbenzylidene Camphor, 4-MBC)在化妆品中用作防晒剂的评估意见。鉴于目前可用于评估的数据有限,且存在潜在的遗传毒性与内分泌干扰风险,SAG-GS无法就4-MBC在防晒产品及其他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得出明确结论。
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 21种CMR物质被纳入禁用清单
2025年5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877号修正案,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将《化学品的分类、标签与包装法规》(CLP法规)中所确定的新一批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物质纳入附录II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同时将附录III中第311条删除(调整至附录II第1730号)。该法规将于2025年9月1日生效。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CELEX%3A32025R0877&qid=1749449568552
欧盟拟修订化妆品法规:新增15种禁用CMR物质,附录III、IV、V同步更新
2025年5月21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EU/1140号通报,拟修订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本次修订拟新增15种被归类为CMR(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物质至附录II(禁用原料清单),同时对附录III(限用原料清单)、附录IV(准用着色剂清单)以及附录V(准用防腐剂清单)进行调整。该法规将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Union)发布之日起第20日正式生效,并自2026年5月1日起开始适用。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3493_00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EEC/25_03493_01_e.pdf
北美洲
加拿大卫生部拟修订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
2025年5月14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通知,拟更新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修订拟新增三种限用原料,对四项现有条目进行修订。同时,还可能对现有成分条目进行以下修订:包括新增同义名称、CAS号,以及其他小幅修正,例如拼写错误的更正等。
https://www.canada.ca/en/health-canada/services/consumer-product-safety/cosmetics/notice-stakeholders-proposed-updates-cosmetic-ingredient-hotli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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