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韩国政府发布总理令第2043号,对《化妆品法施行规则》进行部分修订,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 删除“化妆品标示·广告的范围及遵守事项”的附表5的2、3、4三个子附表;
- 有关认证相关资料保管的过渡措施:该公告施行时,对于按照原规定已获得认证或认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满两年的情况,关于认证申请、认证审查及认证机构相关资料的保管,即使有第二十三条之三第五项第一号的修订规定,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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